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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定的挂断电话,姜宁坐在沙发上,安静的看着桌上的早餐!
……
一周前,姜宁自己还是差不多算一线吃喝不愁的大明星,住着上千平米的大房子里,出行有助理,在家有保姆照顾,生活悠然自在。
可哪知道,因为通告太多,睡一觉醒来,居然到了陌生的地方,成为了别人,这也就算了,才不到二十五岁,年纪轻轻的,身边居然还有个女儿!
不仅如此,她发现自己不是穿越了,而是穿书了!穿到一本总裁文里头,还是一个早早狗带的炮灰反派身上!
她以前除了工作之外,休息之余还会看看狗血小说,各种裹脚布你失忆来我失忆误会来误会去的大长文,狗血天马行空,诟病一堆,却她无聊时候,消磨时间的好去处。
一夜梦后,结合书中和现在她身边的人物,她一早上都在猜测,自己是否穿书了,直到妹妹叶晓兰打来的电话,她终于可以确定的是,她真的穿书了,而且还是个反派人物。
姜宁记忆力向来不错,加上职业的原因,最近才看的文姜宁自然还记得不少情节。
原主叫叶宁,是乡下一户人家从外面捡来的孩子,过程就不赘述了,主要讲的叶宁进大城市打工之后,未婚先孕了个孩子,最后还反抗家里的安排,把孩子生下来了。
本就不讨喜的原主,这么一闹,家里差不多放弃了她,让她在大城市里自生自灭。
为了生存,养活孩子和自己,她到处打工,之后,在一个餐厅认识了一个能说会道的富二代,再后来爱上了富二代。
之后,富二代一次无意中的发现,听说一个豪门集团老爷子找寻孙女,富二代一番算计,将叶宁连哄带骗的带去当了豪门大小姐。
至于这究竟是怎么当上大小姐的,这书本中也没细说,只说当了大小姐的叶宁,过上了奢靡的生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