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个人,挥之不去,去了又来。
我不经意还是会想起他,在夜里,在心里。
故事到这里就结束了,见字如晤,谨以此文,献给心中有爱并心向往之的人。
一只兰州二零一七年十二月十八日于重庆
我爱他,并将永远爱他,即使他不再属于我。此贴完结。
朋友们。我们江湖再见。
本来想给一个很好的结局,但是啊,哪有那么好的结局,不过是一些无良作家编造的罢了。
事情,就是这样。
我写了一个关于他和我的小说,肯定要给一个很好的结局的。
到时候有兴趣的朋友,我们再约。
等你,不见不散。
第12章 Chapter 12
很多朋友去微博私信我说不相信爱情了,其实吧,我觉得,不要因为我这样就去胆怯,当爱上一个人时,当喜欢上一个人时,就去试着接触,如果不行,就全身而退,不要让自己受伤,如果,真真的在一起了。那祝福你。你很幸运。
我当初也不知道,会是什么结局,只是仅仅爱了,拥有过了。就足够了。
这段感情,让我更加成熟,让我更加理性。
他带给我的很多很多。
交友和爱情一样,择优而从。
不要因为一个人,就去丧失自己爱的勇气。
不要妄自菲薄,就算你这么努力才能达到别人的起点,但是你自己努力了,不是么?
我们可能不会拥有优越的家境,没有出众的容貌,但是,我们每个人都有拥有爱的权利。
就用大幂幂还没有那么红之前说的话吧“在人之上要把别人当人,在人之下,要把自己当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