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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许,对见惯了名利场的,习于尔虞我诈的蒋重晟来说,蒋昭延说的这些在他眼里,依旧要被套上“孩子气”这三个字。



在醒过来后的很多深夜,蒋昭延都不敢闭上眼睛,他在黑暗的光中描绘方渺熟睡的脸庞。



“这枚项链是他送给我的。他向老天爷求我一定要能回到他身边。”蒋昭延声音沙哑,回答了蒋重晟那个问题,“如果你把他送走,无论是天涯海角,只要我们都活着,我们一定会回到对方身边。”



秘书送来的文件里对他们过去的总结只是寥寥几语,作为旁观人的他尚且能看出他们这一路能有

蒋昭延突然把脖子上的那很简单很普通的项链解了下来,按在了那张看着就价值不菲的红木桌上。



是在蒋昭延看不到的眼泪中长大的。



,可语气却很严肃。



“十八岁的时候,我也是这么认为他的。“蒋昭延垂在腿边的手慢慢握紧了,眼中的情绪如山涧溪流汇入河海那般逐渐汹涌,“我总觉得他小,很不懂事,太孩子气,做事最容易冲动……”



是摔打滚爬。



“如果,我现在就把那个孩子送走,你又该怎么办?”他说。



“他才十六岁……”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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书房里的弥漫着沉静的氛围,蒋重晟的目光跟随着那枚通体雪白的明显是人工制品的狼牙,一时之间,竟然有些说不出话来。



蒋昭延说:“我有三次生命,一次是您和妈妈给的,后面两次都是他给我的。”



蒋重晟只是静静望着自己的儿子,没有说话。



而方渺那时候显然年纪太小,爱这个字即便说出来说出来也显得轻飘飘。



蒋昭延连着说了两遍,眼睛都有些发红。



他从来没有想过,他拼命想要去保护想要不受一点伤的小方渺竟然瞬间长大了。



说完,他重新将那条项链挂在了脖子上。



“可是他其实是最懂爱的。小时候我上不了学,没有书包,他在他大伯面前大哭大闹,一定要我什么都有。我在燕县给别人烧窑时,无论多晚,他一直等着我;我教他读书写题他尽管再不喜欢还是会因为我乖乖完成;我自己都忘了的生日,他倔强地非要给我过……”



“第一次是我八岁那年,他捡到我,救了我的命。第二次是在我十八岁,我被小偷拿棍子砸了脑袋,直接昏迷不醒。别人都劝他放弃我,可他没有,他拼了命的去外面找医生给我看病,拼了命的去挖笋挣钱,就为了等雪停下来能赶快带我去看病。他明明自己也得了病的……”



这件事情,他每说出一个字都觉得像是有一根钉子在往他的舌头上打,痛得难以呼吸。



自从方渺为他戴上之后,他再也没有取下来过。这是第一次。



“可那时候才刚满十七岁,他连自行车都骑的歪歪扭扭……”



又或许不是。



“他十六岁时,我被人扎了钉子,他要替我报仇,因为太傻故意自己一个人惹怒对方,就为了挨一顿打,好让别人都知道凶手谁。那天夜里他第一次大声喊爱我,我也只当他小孩子心性,觉得爱是沉重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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