紧要。
他收回目光,将悠悠球随手扔在身旁的沙发上。
指尖抵着膝盖站起身,身形挺拔。
居高临下地看着还抱着尾巴的芙苓,垂在身侧的手插在夹克口袋里,周身的桀骜气场更甚。
“小熊猫?”他低头睨着她,薄唇吐出的话语依旧冰冷刻薄:“管你是什么,到了祁家,安分点,别到处乱跑惹事。”
“祁家不养没用的东西。”
说完,他不再看芙苓皱起的眉,也没理会一旁的春,转身朝着偏厅外走去,黑色的皮夹克划过空气,留下一阵清冷的风。
于是,芙苓在京城的第一夜,记住了祁野川三个字。
不是因为他好看,是因为他是第一个把她叫作狗的人,还叫了两次。
牙牙山的野狗她见过,灰扑扑的,成群结队,抢食时互相撕咬。
她不是,她有名字,叫芙苓,是小熊猫。
下次他再叫错,她就要咬他了。
春把芙苓安顿在祁家她的旧房间,说在这住几天,等她找到合适的房子就搬。
芙苓抱着尾巴点头,没有多问。
春的房间不算小,但应该很少有人来打扫,有些家具变旧落了灰,有一扇窗户能看到隔壁的屋檐和屋檐上的灰鸽子。
她趴在地板上看了很久鸽子,尾巴竖着晃来晃去,但鸽子不理她。
春留下几件换洗衣服和一张银行卡就走了。
芙苓把衣服迭好放在床垫角上,银行卡塞进枕头底下。
春走的第二天,她蹲在花园矮墙上看蚂蚁搬家。
尾巴从墙沿垂下去,金色绒毛拖在地上,路过的人不小心踩到尾巴尖,她嗷一声把尾巴抽回来抱着吹气。
踩她尾巴的佣人连声道歉,她摇摇头说没关系,是芙苓尾巴太长了,然后又把尾巴垂下去,继续看蚂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