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二三四(3/3)

sp; 小青年室友叫童林,也就看着脸嫩,实际年龄二十八,比他大了一只手呢。

此人自称是个艺术家,其游手好闲程度不亚于富二代邓少爷,自认为的“工作”就是跑去广场上卖场/画画/搞行为艺术。

邓理很疑惑他是怎么养活自己的。

童林看邓理不信,从自己房间不知道哪个疙瘩里摸出了一个琴盒,并大言不惭道:“吉他,男人的浪漫。”

然后抱起吉他拨了几下,不得不说这人倒还真想个能糊弄小女生的样子——前提是他不开腔。

“你弹的和你唱的真的是一个东西吗?”邓理含蓄地说。

童林一愣,挠挠脑袋,“是一首啊。”

“你弹的是《成都》吧,你唱的是啥?”

“成都啊,怎么了?”

“我头一次听人唱这首歌还带‘哼哼哈嘿’的,你心里是不是装了个rap梦?”

“来看看我的‘大作’吧。”童林若无其事道。

……好生硬地转移话题。

在“欣赏”完童林手机里的“大作”后,邓理突然觉得这人唱的歌也没有那么糟糕了。

邓理拨了拨童林的手机,指着一幅画问:“这是太阳把皮鞋烤化了吗?”

童林莫名其妙,“这是我画的《烟雨行舟》,你不觉得很有意境吗?”

邓理:……恕我眼拙。

邓理又滑到另一幅,“这是猴子吃香蕉?”

童林道:“……这是一位美丽的女士拿着棉花糖。”

邓理问:“你不会是照着路人画的吧?”

童林坦然道:“是啊,我还把这幅画送给了这位漂亮的小姐。”

“……你怎么还没被打死?”

邓理又问:“你搞艺术多久了?一次都没被打过吗?”

“也没多久啊,”童林避重就轻,“我三年前才出道的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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